不动产权证书/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业务编号:202505261050540
不动产权证书/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
业务编号:202505261050540
郑*祥因保管不善,将座落于九龙坡区歇台子罗汉沟2号*幢2*-6号房屋的105房地证2015字第56***号权证遗失,根据《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,并保证前述土地房屋无权属争议,如有不实本人承担全部责任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郑*祥
2025年05月26日